公告日期:2017-12-13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7-10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到期延期续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关于所持天目药业股份质押到期延期续质》通知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涉及股份的初始质押、续质情况
2016年12月9日,长城集团基于其融资需求将其持有公司
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到期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12月8日。
2017年12月8日,长城集团基于其融资需求将其持有公司
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无限售流通股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延期续质手续,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进行融资,到期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12月7日。
二、本次股份延期续质后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9,988,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3%,并通过“国投瑞银资管-浙商银行-国投瑞银资本长影增持一号专项资产资管计划”持有天目药业3,193,585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62%,长城集团合计控制天目药业27.25%股份。本次股份延期续质后累计质押29,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直接持股总数的98.37%,占公司总股本的24.22%,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长城集团办理此次再质押是基于其融资需求,长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尚不存在平仓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