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21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7-070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交易所《问询函》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3月27日起停牌。经相关各方论证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发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编号:临2017-041)。2017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8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7-067)。2017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由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在补充、核实、论证中,故无法在2017年7月14日前完成,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7月20日下午14:00-16:0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开展《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仍在进一步补充、核实、论证中,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问询函》回复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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