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公司参股20%的天士力集团每年净利润为什么故意不合并报表?用上市公司的钱收购的股权,利润却不归上市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吗? 【答】
尖峰集团:您好!尖峰集团持有天士力控股集团20.76%的股权,为其第二大股东,根据会计准则,本公司根据天士力集团的财务报表按权益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年报各定期报告都已经包含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谢谢!¶¶2017-08-08 16: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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