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洪波只要有信披遗漏或业绩造假之一
托尼1958
2018-05-22 09: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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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公开资料,左洪波信披重大遗漏构成虚假陈述基本可以肯定,巨额民间不公告,待证监会确认。从上交所的监管函也得到佐证。监管函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股份冻结事项、产生原因及诉讼进展,充分评估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时揭示风险。“应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因为没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业绩造假:
年报监管函指出:(1)结合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客户订单状况等因素说明3D玻璃热弯机、精雕机销售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2)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今年的业绩状况,说明经营业绩情况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近五年业绩情况和盈利业务等,对公司业务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做出解释;(4)设备销售业务的业务流程和盈利模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和商品发出流程、销售结算和信用政策等;(5)披露该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6)请会计师披露履行的审计程序以及取得的相关证据,核查并发表意见。要奥瑞德说明合理性是因为上交所发现了不合理。
左洪波只要有信披遗漏或业绩造假之一,股民一定能打赢索赔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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