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之书面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贷款暨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担保可增强公司下属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提高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以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求。该等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张波、杨鑫宏、张鼎映
2018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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