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甲有2亿元,委托银行乙将这2亿元放贷给甲指定的丙企业,担保方是丙企业的母公司丁,担保质押物是丁公司持有的戊企业51%股权,并且由母公司丁的控股股东A和B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这个过程中,受托方银行乙零风险,只负责资金转账和监督使用及违约发生后质押物处置等管理,并收取价格不菲的手续费管理费。风险存在委托人甲、担保方丁和连带责任方AB身上。甲风险最大,获得利息也高,丁及AB风险其次,关键取决于贷款方丙企业对资金使用和企业偿还能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