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1:新南洋关于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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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9 2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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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30

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新南洋 编号:2017-048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年 3月 14日在《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发布了《关于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告》(临:2017-005)。



公司(作为委托人)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或“管理人”)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以下简称“宁波银行”或“托管人”),成立高客专享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签订《高客专享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相关附件资料。



根据公司第八届二十三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班子的授权,现根据资产管理业务需要,公司、方正证券及宁波银行于 2017年8月26日签订了《高客专享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变更和补充原管理合同条款



(一)对资产管理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委托人的委托资产”项下条款进



行变更。



原合同约定为:



“注:若本项目进行网下申购的,则委托资产总额应符合网下申购新股的要求。



证券资产的初始委托价值6000万元应当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若项目



实施时出现总额不足的情况,不足部分由委托人、管理人及托管人签订相应补充协议后追加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



现变更为:



“注:若本项目进行网下申购的,则委托资产总额应符合网下申购新股的要求。



证券资产的委托价值应不低于6000万元,以资产到账日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按到



账日收盘价计算)。若因证券资产市值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符合网下新股申购市值要求的,则由管理人以《追加通知书》(见附件一)的形式,及时通知委托人追加相应数量的标的股票以满足市值需求。管理人在核实资产到账后当日出具《委托资产到账确认书》(见附件二)。若委托人未按照《追加通知书》的要求追加委托资产导致本计划无法参与网下新股申购的,管理人及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二)补充相关条款



现补充为:



为避免歧义,各方确认:委托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委托人的委托资产”约定足额向本计划交付委托资产且管理人确认委托资产全部到账后,管理人应向委托人及托管人以传真形式发送《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并确定本计划委托资产运作起始日。



若本计划参与新股申购发生现金资产不足以覆盖中签新股缴款时,管理人应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委托人及时追加现金资产。



(三)对资产管理合同第十四条“资产管理业务的费用与税收”第(二)款第3



项“业绩报酬”进行变更。



原合同约定为:



“3、业绩报酬



业绩比较基准为0%/年。当投资收益小于或等于0%/年时,不提取业绩报酬;当



投资收益大于0%/年时,委托人应该按本计划大于0%/年部分所获投资收益的10%向



管理人支付业绩报酬。即业绩报酬计提比例为10%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算公式



业绩报酬= 委托资产日均本金MAX(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0)业绩报



酬计提比例业绩报酬计提期间天数365



其中:



业绩报酬计提期间指上次业绩报酬计提日(不含,若无,则为起始运作日)至本次业绩报酬计提日(含),下简称“期间”。



投资收益:是指业绩报酬计提期末账户存有的全部现金资产的资产净值减去期初委托的现金资产的资产净值的差额,再减去期间银行托管专户净流入现金金额。



即:投资收益=业绩报酬计提期末委托现金资产的资产净值(仅包括现金资产)-期初委托现金资产的资产净值-∑ 期间委托人追加现金资金+∑ 期间委托人提取的现金资金。



收益率=投资收益 委托资产日均本金



委托资产日均本金=∑委托资产每日本金 期间天数



年化收益率 = 收益率*365 期间天数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在业绩报酬计提日由管理人计算并计提,业绩报酬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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