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2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二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2
二、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3
三、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四、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
五、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3
六、公司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5
七、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6
八、公司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买银行本金无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19
九、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实施部分昂立股权市值管理的议案 21
十、公司关于间接控股公司与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签署<合作协议书>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十一、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7十二、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30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会议设立股东会议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须在会议签到处(设在会场入口)签到并领取会议资料后进入会场。
3、与会者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3、董事会在会议的召开过程中,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4、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或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5、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应当将填妥的意见征询表在会议正式开始后15分钟内向会
议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的多少排序,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内容应围绕会议的议题。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7、在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表决权。
8、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于 2017年6月6日和2017年6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2017年6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102室
主持:刘玉文董事长
一、主持人报告会议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现场会议正式开始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董事、总经理吴竹平)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人:监事长钱天东)
3.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报告人:总会计师刘江萍)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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