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61:新南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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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4 18: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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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1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对新南洋拟使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72,3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1.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2,577,597.2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发行登记等发行费用9,053,761.10元后(含增值税进项税494,150.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523,836.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4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在当前阶段将出现部分短期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短期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短期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83亿元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短期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由于上述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投资决议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将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系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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