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3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17年 9月
议案1
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北京电子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有限”)所持的物业开展资产证券化运作。即通过设立信托,发放信托贷款,并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实现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的目的。其中专项计划管理人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具体方案如下:
一、信托贷款具体情况
电子城有限拟向信托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信托贷款,
以电子城有限所持物业设立抵押,并将物业产生的租金收入设立质押,同时,公司承担信托贷款本息偿还的差额补足义务。
(一)信托贷款事项
借款人电子城有限向信托公司申请信托贷款融资,并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运用该信托资金。根据电子城有限与信托公司签署的《信托贷款合同》,信托公司将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向电子城有限发放信托贷款,信托贷款总额不超过20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4年,贷款年利率以项目发行时市场实际利率为准。
(二)担保事项
1、电子城有限与信托公司约定以双方签署的《抵押合同》中的“抵押财产清单”所列财产向信托公司设立抵押,以担保《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电子城有限所负担之支付全部信托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债务。
2、电子城有限与信托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以该合同“质押权利清单”中所列目标项目自基准日(含)起至信托贷款到期日(不含)期间的运营收入设立质押,以担保《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电子城有限所负担之支付全部信托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的债务。
3、为担保电子城有限《信托贷款合同》项下负担之债务,公司向信托公司出具《差额支付承诺函》,承诺若电子城有限未依据《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清偿信托贷款本息时,公司将对差额部分及其他未付费用(如有)承担补足义务。
二、专项计划具体情况
国金证券拟设立“国金-电子城物业租金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公司为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差额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具有主体信用评级AAA的关联或不关联第三方提供担保,对公司所负有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基础资产
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单一资金信托受益权,底层目标资产为电子城有限持有的物业。上述基础资产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现金流,整体风险较小。
(二)交易结构
国金证券通过设立专项计划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信托受益权。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监管银行和计划管理人将对专项收款账户/监管账户实施监管。电子城有限拟担任资产服务机构,提供回收基础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等服务。基础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根据相关约定授权监管银行将回收款转入信托账户,由信托向专项计划分配,再由专项计划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本金和预期收益。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若出现当期基础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不足的情况,公司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在售回和购回期间,公司承担对专项计划相关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售回和购回的付款义务。
同时,具有主体信用评级AAA的关联或不关联第三方对公司所负
有的差额补足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所负有的售回及购回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证券分为优先A档资产支持证券、优先B档
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目标发售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
期限预计不超过24年。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全额认购。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情况介绍
1、计划管理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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