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57:信达地产公司章程
信达地产资讯
2019-01-31 16: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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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2-01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年1月31日

公司第8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股份转让
第四章党组织
第五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股东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六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节独立董事

第三节董事会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董事会秘书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监事会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通知

第二节公告
第十一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政府崇政办通<84>037号《关于成立北京市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北京市天桥百货商场为主体发起设立;于1984年7月20日在北京市崇文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5301828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实施后,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于1984年7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批准,首次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万股,全部为内资股,于1993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indaRealEstateCo.,Ltd.

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内大街1号

邮政编码:100050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5,187.8595万元。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存续。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风险总监、人力总监、技术总监。

第十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的经营宗旨:规范管理、稳健经营,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实力,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和社会作出贡献。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及物业管理,管理咨询、委托代建,营销代理、建材经销、物流。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发起人为北京崇远投资经营公司。1984年7月,发起人以净资产1:1出资163万元,认购163万股;1992年8月,发起人以更新改造基金和企业留利出资33万元,认购33万股;1992年12月,发起人以净资产评估和3年股息出资118万元,认购118万股;1992年12月,发起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880万元,认购22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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