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二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北京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零二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目 录
公司第一百零二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关于拟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6
公司第一百零二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4 年 3 月 25 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北京·国际大厦 A 座 10 层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石爱民董事长
主要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介绍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的人员。
二、议案审议
(一)会议主持人安排相关人员宣读议案
关于拟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
(二)与会股东发言
三、投票表决
(一)现场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
(二)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票
(四)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五)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的结果
四、会议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五、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出席会议董事、监事等签署会议相关文件,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投票细则
1.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得出后将与网络表决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2.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该项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5.本次股东大会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6.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请详见 2024 年 3 月 9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临 2024-010 号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零二
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
关于拟申报发行债务类融资产品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未来几年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拟申报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债务类融资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发行类别及主要条款
1、发行种类:发行种类为债务类融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的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资产支持类证券或票据产品、债权融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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