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6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信达地产”)与公司关联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公司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本”)共同参与认购芜湖信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97,500万元,其中广东信达地产认缴57,400万元,并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由于合伙企业的经营性质较为特殊,对其所预测的未来收益在实现时间和金额上存在不确定性,故此类投资存在一定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信达资本为中国信达下属企业,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为发挥协同拓展业务优势,提升资产价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信达地产与公司关联方中国信达及其下属公司信达资本共同参与认
购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总认缴规模为97,500万元,其中普通合伙人信达资本认缴出资1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0.10%;中国信达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40,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41.03%;广东信达地产作为有限合伙人以现金认缴出资57,400万元,占合伙企业规模的58.87%。
海南融创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融创”)持有海南幸福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51%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信达润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润盛”)持有项目公司49%股权,双方合作开发南丽湖壹号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合伙企业拟收购海南融创持有的项目公司51%股权及对应债权。收购完成后,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对项目进行开发建设。
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适用于公司第九十九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关联法人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融资租赁、担保增信、资产收购和出售以及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等授权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相关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卫东
注册资本:3,816,453.51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04月19日
主营业务:(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室(开发区金融服务中心托管第55号)
法定代表人:周思良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6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股东构成: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0%、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二)关联关系介绍
中国信达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信达资本为中国信达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信达、信达资本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存续期
广东信达地产与中国信达、信达资本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推动项目
的开发建设。合伙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1、合伙企业名称:芜湖信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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