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ST中安资讯
2024-04-08 1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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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ST 中安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处置标的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43,2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 440,930,46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5.40%。本次拍卖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前司法拍卖事项尚处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
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拍卖事项竞拍成功且完成后续股份变更过户手续,控股股东中恒汇志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397,650,464 股,预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的 13.89%,中恒汇志将不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对中恒汇志进行司法拍卖的股票为限售流通股,根据中恒汇志及其
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关联方的承诺情况,中恒汇志尚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与资产收购相关的业绩承诺补偿未完成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申请股票解禁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6 号)第十六条等规定,如后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包括司
法拍卖过户的情形),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并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公开渠道查询获悉,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深圳市中院”)将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10 时止
(延时除外)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司法拍卖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43,28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1%。现将司法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司法拍卖的主要内容

1、拍卖标的

中恒汇志所持有的公司 43,280,000 股限售流通股股票。

2、拍卖依据

(2023)粤 03 执恢 548 号

3、拍卖时间

2024 年 5 月 15 日 10 时至 2024 年 5 月 16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

4、起拍价:人民币 71,671,680 元;保证金:人民币 14,000,000 元;增加幅
度:人民币 300,000 元。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上述股票价值作出东洲咨报字【2023】第 1268
号司法评估报告,报告载明:上述 43,280,000 股“ST 中安”股票限售流通股评估值为 89,589,600 元;详见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列示的评估报告。

5、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应具备我国证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所需求的资格者可参加竞买。如买受人不符合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人如有此类需求须前往法院一楼立案大厅六号窗口提交委托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报名时间严格控制在开拍 5 个工作日之前进行,逾期不予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6、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7、标的物以权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保证。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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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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