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8
观韬中茂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Add: 12F&22F,L'Avenue No.99 XianXia Rd,Changning District,Shanghai,PRC
关于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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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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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2023年10月17日
观韬中茂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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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为“本所”)接受上海飞乐音
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委托人”或“公司”)的委托,根据委托人与本
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指派本所田海星律师、山俊律师及其他必
要人员或辅助人员,出席本次委托人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对
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并取得了委托人
就有关事实作出的陈述和说明。
委托人已向本所保证:
1)委托人向本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数据资料或其它披露信息以及陈述,均
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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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中茂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99 号尚嘉中心 12 层、22 层 (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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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托人所提供的所有书面材料、数据资料或其它披露信息,若为复印件
或扫描件,则均与其原件一致;
3)委托人所提供的书面材料中的签署主体均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
提供文件中所有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的,任何已签署的文件均由相关具有有效
授权的授权代表所签署;
4)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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