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50:锦江投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锦江在线资讯
2019-09-18 16: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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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19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共同投资设立 GPP 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锦江酒店、红星美凯龙以及上海卓巡共同投资成立GPP,有利于公司利用现有资源,与相关方优势互补,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推动业务转型发展,打造全球领先的、开放的、服务于酒店及相邻行业的电商平台和多边生态体系。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段亚林:
洪剑峭:
夏 雪:

2019 年 9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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