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9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编号:2018-002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和相关材料,并于201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
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
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7年年度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年度
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关于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发布
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规定进行变
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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