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从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工作团队、内幕信息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七个方面对致同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
一、资质条件评价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 1981 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致同所在过去二十余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40 家,主要行业包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房地产业,收费总额 3.02 亿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二、执业记录评价
(一)基本信息
何时开始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项目组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
姓名 注册会计 在致同所
成员 提供审计 况
师 执业
服务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
项目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
王龙旷 2018 年 2009 年 2019 年
合伙人 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3 份。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
签字注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
册会计 陈琳 2007 年 2009 年 2020 年
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师
审计报告 0 份。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
项目质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复核上市公
量控制 郭丽娟 2006 年 2006 年 2019 年
司审计报告 4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
复核人
审计报告 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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