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同达:*ST同达关于业绩预告第三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ST同达资讯
2024-04-03 15:32:04
  • 34
  • 70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4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三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业绩预告相关事项《问询函》就公司四季度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可回收风险,以及公司是否突击确认业绩等情形,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二次问询函》要求结合具体项目及客户信用风险情况,说明公司是否突击确认收入和利润、应收账款回收是否存在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问题,并请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对有关问题尚在核实中,暂无法发表核查意见。待年审会计师相关核查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对会计师的核查意见作补充披露。

●《三次问询函》要求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项目签订多个合同、施工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存在重复确认收入和利润及项目实施和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和《企业会计准则》等问题,并请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年审会计师对有关问题尚在核实中,暂无法发表核查意见。待年审会计师相关核查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对会计师的核查意见作补充披露。

●截至本回复公告之日,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本回复中所
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均为未经审计的初步测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正式披露的经审计 2023 年年报为准。如公司 2023 年度实现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或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公司股票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而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一:问询函回复显示,就星航未来项目公司共签署两项合同,具体为2023 年 12 月,朗绿科技与上海朗诗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与西安星际领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总承包合同,合同金
额 10597.99 万元。另外 2023 年 11 月,就该项目公司与朗诗设计院签订技术咨
询服务合同,由朗诗设计院将相关设计工作委托公司完成,承包价款为上述总承包合同中有关服务费的 95%,合同金额 432.75 万元。

请公司:(1)结合上述两份合同的签署背景、业务类型、合同金额等说明签署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2)结合相关合同业务执行进展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重复确认收入和利润的情形;(3)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类似项目签订多个合同的情形,并结合具体情况,说明相关收入及利润是否重复确认。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上述两份合同的签署背景、业务类型、合同金额等说明签署原因及合理性、必要性

由于星航未来项目甲方为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实施,要求该项目须有甲级设计资质单位参与进行施工图的审核,因此朗绿科技联合拥有甲级设计资质的朗诗设计院共同参与该项目。2023 年 12 月,朗绿科技与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与甲方签署项目总承包合同,合同服务内容包括该项目绿建科技系统的设计、施工与供货,合同总金额为 10,597.99 万元,其中朗绿科技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工程施工与供货部分、收取的合同价款为 10,142.46 万元;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设计部分、收取的合同价款为 455.53 万元。

由于朗诗设计院近年来主要从事建筑主体工程相关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具备绿建科技系统相关技术服务经验,因此朗诗设计院将该项目相关设计工作委托具有丰富的绿建科技系统技术服务经验的朗绿科技完成,而朗诗设计院主要负责对朗绿科技设计的施工图进行审核。2023 年 11 月,朗绿科技与朗诗设计院签署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朗绿科技收取的合同价款为朗诗设计院在前述总承包合同中所收取设计服务费的 95%,即 432.75 万元。

综上,朗绿科技关于星航未来项目签署上述两项合同,具有合理性、必要性。
二、结合相关合同业务执行进展及收入确认情况,说明是否存在重复确认收入和利润的情形

(一)西安星际领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承包合同执行进展及收入确认情况

2023 年 4 月,在与甲方进行商务谈判及准备投标过程中,朗绿科技开始进
行部分前期施工准备工作;由于该项目工期较为紧张,2023 年 4 月末,朗绿科技开始安排项目团队进场施工;2023 年 12 月,朗绿科技联合朗诗设计院与甲方签署总承包合同,约定朗绿科技作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工程施工与供货部分,朗诗设计院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设计部分;2023 年 12 月末,甲方及其工程监理单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