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对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敏女士、独立董事侯欣一先生、董事吴珊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敏女士担任。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完成换届工作,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
董事罗明生先生、独立董事侯欣一先生、董事吴珊女士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罗明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1 月 10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暨 2022 年财务审计第一次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代表介绍了 2022 年度财务审计预审情况和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委员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和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同意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
2、2023 年 4 月 14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暨 2022 年财务审计第二次沟通会。
会议主要内容为:大华事务所代表介绍了 2022 年度财务审计的相关情况;与会人员查阅了大华事务所提供的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管理层就财务审计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3 年 4 月 24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24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5、2023 年 10 月 27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在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2 年财务审计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召开两次沟通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审计并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2)报告期,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 2022 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经验能力,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我们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明确了 2023 年内控审计部门的工作重点。
3、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后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能够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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