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11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爱建集团)”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关于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核查确认,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方案切实
可行,符合公司战略。
2、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爱建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签署《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与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3、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基础资产法”确认的股权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
因此,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受让上海华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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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依德 季立刚 郭康玺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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