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28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发审委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建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于2017年4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临2017-025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发审委对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的函》(证发反馈函[2017]15 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该《审核意见函》所提问题进行了逐项认真落实,现予以披露。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发审委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审核意见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文件方可实
施。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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