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爱建集团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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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9: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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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订<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前次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已回购的公司股份 9,750,174 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拟对《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1 年 9 月 15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
并于 9 月 17 日对外披露回购结果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9,750,174 股(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原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经综合考量资本市场变化,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变更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将前述已回购公司股份 9,750,174 股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621,922,452 股减少至 1,612,172,278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 1,621,922,452 元减少至 1,612,172,278 元,并需修订《公司章程》的对应条款。

二、《公司章程》其他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公司分红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最新修

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陆亿贰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
壹 佰 玖 拾 贰 万 贰 仟 肆 佰 伍 拾 贰 元 ( RMB 贰 佰 壹 拾 柒万 贰 仟贰 佰 柒 拾 捌 元(RMB
1,621,922,452)。 1,612,172,278)。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陆亿贰仟壹佰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壹拾陆亿壹仟贰佰玖拾贰万贰仟肆佰伍拾贰(1,621,922,452) 壹拾柒万贰仟贰佰柒拾捌(1,612,172,278)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壹拾陆亿贰仟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壹拾陆亿壹仟
壹 佰 玖 拾 贰 万 贰 仟 肆 佰 伍 拾 贰 贰 佰 壹 拾 柒 万 贰 仟 贰 佰 柒 拾 捌
(1,621,922,452)股。 (1,612,172,278)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 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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