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业企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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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5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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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万华林)

2023年度,本人作为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万华林,中共党员,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万华林先生在公司治理与公司财务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研究成果。曾任华东理工大学教师,香港中文大学制度与公司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香港中文大学经济金融研究中心博士后、副研究员,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讲师、
副教授、教授,宁波横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德精密材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特聘教授、校党委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研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原环保(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是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上海市“曙光学者”、上海市“浦江学者”,曾获宝钢“优秀教师奖”、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育才奖”。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 是否连

参加董 亲自 委托 缺席 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事会次 出席 次数 次数 未亲自 东大会

数 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万华林 5 5 0 0 否 2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召开董事会5次,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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