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新黄浦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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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6 15: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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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6-17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6 月 29 日


目 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4
议案一、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6
议案二、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0
议案三、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3
议案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15
议案五、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16议案六、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报酬及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7
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公司外部融资业务总额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20
议案八、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1
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22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特制订会议须知如下:

一、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务请准时出席会议。

二、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董事会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五、大会与会者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或会议议程。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大会秘书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六、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安排。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否则以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处理。

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分管负责人,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大会投票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九、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十、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须知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 668 号东楼 16 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

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下列议案:

投票股东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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