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637 证券简称:东方明珠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8 名,
实际表决 8 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基于长期战略发展和短期投资者回报,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14,500,20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52,600,384股后,以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05,141,967.06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3,483,879,585.6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二个月内实施完毕。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
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刘晓峰先生、王磊卿先生、钟璟女士、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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