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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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和融资决策的
1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
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2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和融资决策进行
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3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三
公司董事组成。 至五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
4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产生。 选举产生。
5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
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6 任。期间如有董事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董事委员不再担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
补足委员人数。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7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投资
评审小组和 ESG 工作小组。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
为: 责权限为:
8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
会、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会、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股东大会
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或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四)对公司总体 ESG战略,包括ESG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理念、目标及策略等进行审阅并提出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建议;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五)对公司 ESG 目标的执行和实施
进行监督,并就实现目标所需采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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