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6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件
2023 年 11 月 1 日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5 号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 A 座 3 楼 306
会议室
主 持 人:董事总经理 曾宁宇
宣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董事会秘书 梁楠
议程:
序号 议案 报告人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梁楠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梁楠
2 等制度并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 股东提问及解答
4 大会表决
5 宣布大会表决结果
6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召开及表决等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行使表决权须提前予以登记,登记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上海证券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三、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提问”议程。股东要求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应将有关问题和意见填在征询表上,并交大会秘书处登记。问题及意见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大会秘书处取持股数最多的前十位股东的提问。
五、股东提问的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六、股东大会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提问和发言。
七、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文件一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3 年 8 月,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制度
作出了重要调整;上交所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制度进行了配套修订,相关制度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此外,2023 年 9 月,
公司正式入驻浙报数字文化科技园,拟变更注册地址。
为进一步落实独立董事改革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同时加强和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充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附件:《公司章程》修正对照表(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英文全称:ZHEJIANG DAILY 第六条 英文全称:ZHEJIANG DAILY
DIGITAL CULTURE GROUP CO.,LTD. DIGITAL CULTURE GROUP CO.,LTD.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7-1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储鑫路 15
号 1 幢 202 室 号浙数科技中心 2 幢 1701 室
邮政编码:310015 邮政编码:310015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繁荣和发展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使命,坚持服务社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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