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7-12-25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第六次股东大会的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1997年4月24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经营情况和1997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议,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55.4万元, 可供分配利润为1984.9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母公司10%净利润为法定盈余公积金78.7万元,加上子公司已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7万元,合计为110.4万元;提取母公司5%净利润为公益金39.3万元,加上子公司已提取的公益金9.0万元,合计为48.3万元;上海水 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取职工奖福基金9.26万元,董事会建议1996年度公司利润暂不分配,剩余1816.9万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五、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审议通过公司“九五”规划和2010年发展纲要(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有关事项;
决定聘任卞乃泰先生、童明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滕明芳先生为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聘任唐继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卞乃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职务。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1996年股东年会)的有关事项:
决定于1997年5月30日在上海市召开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1996年股东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6年度经营情况和1997年度业务发展计划报告;
4.审议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7.其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二)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1997年5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1997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5月9日)。
(三)会议登记办法: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在5月16日以前(以邮戳为准)以信函、传真方式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登记内容:股东姓名、股东贴、持股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股东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汶水路19号公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电话:(021)56651800-3510 (021)56651410
传 真:(021)56651093
联 系 人:施正明先生
(四)其他事项:
1.公司将根据会议登记情况向股东寄发会议通知。
2.参加会议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卞乃泰先生、童明玉女士、滕明芳先生、唐继华先生简历:
卞乃泰先生:男,1943年10月出生,1964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文 化程度,高级会计师,历任上海洗衣机总厂销售科科长,本公司董事、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水仙营销实业公司总经理。
童明玉,女,1960年4月出生,1983年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文化程度,工程师,历任上海洗衣机总厂四车间副主任、主任,本公司企管科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管理部部长。
滕明芳,男,1955年6月出生,1969年9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会计师、历任上海洗衣机总厂企管办副主任、主任、计划科副科长、本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水仙能率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
唐继华,男,1956年3月出生,1973年12月参加工作,高中文化程 度,助理经济师,历任上海洗衣机总厂经营办副主任、生产科科长、三分厂厂长,本公司技术服务科副科长,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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