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999-01-13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48号文《关于做好上市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现将本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可能出现的亏损作如下披露:
1998年,本公司针对97年度亏损的状况,努力克服困难,着力于内部调整,寻求缓解和摆脱困境的途径,预计98年度净利润亏损额比97年度有所减少,但仍可能出现亏损,具体金额待本公司会计报表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在年度报告中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若公司1998年度净利润经审计后出现亏损,在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布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本公司A股和B股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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