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1-04-21
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本公司董事会于4月17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延长暂停交易期限的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司4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致我公司的《关于不给予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我公司未获得宽限期。特此公告上海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1年4月21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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