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12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文称,经查,华鑫证券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中存在经纪业务相关制度未及时修订;人员管理不到位,经纪业务总部个别合规人员未由合规负责人进行总体考核;证券经纪业务从业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执行未充分反映合规管理和廉洁从业要求;个别投资者适当性测试结果存在异常,但公司未采取相应措施了解并提示风险。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华鑫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