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华鑫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华鑫股份资讯
2024-03-29 17:17: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30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监管机构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独立董事吴文芳女士及董事沈巍先生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宋晓满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一)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员
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2、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3、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4、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5、公司关
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6、公司 2023 年度
内控评价实施方案;7、公司 2022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8、公司 2022 年度合规管理报告;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另外,会议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通报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公司经营班子汇报了公司 2022 年工作总结与 2023 年经营计划。

(二)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1、公司 2023 年上半年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2、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的书面评估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审计委
员会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会议审议通过了: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2、关于选聘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因此提请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的年报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听取了公司有关领导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以及审计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和审计工作的安排。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审计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
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