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1992 年 6 月 20 日经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299 号文批准,由上海冰箱压缩机厂改制设
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及境内上市外资
股(B 股)分别于 1992 年 11 月 16 日和 1993 年 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2012 年,公司向第一大股东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称“上海电气(集
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000,000 股。此次增发于 2012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认购股份锁定期为新增股份上
市之月起 36 个月。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
议,公司向杭州富生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生”)全体股东发行股
份以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杭州富生 100%的股权,同时通过向符合条件的不超
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发行经上海市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4 月 9 日原则同意并出具了《关于上海海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权[2015]94
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7 月 21 日核准并出具了《关
于核准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富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生控股”)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1732 号)。于 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351,351 股完成对杭州富生全部股权的收购,交易双方确定的发行价
格为每股人民币 7.40 元,总价人民币 1,12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
费用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 151,351,351.00 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
966,586,935.81 元。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215,189 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90 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公司股本增加人民币 47,215,189.00 元,资本公积增加人民币
313,984,804.10 元。
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
日,向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989,600 股 A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
民币 4.59 元/股。本激励计划完成认购,本公司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
16,989,600.00 元和 60,992,664.00 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
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
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
2023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续)
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考虑当前经营环境较原激励计划制
订时已有重大不利变化,本公司调整了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
指标,并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激励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调整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
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72,151 股 A 股股票,限售期为 6 个月及 18 个月。上述非公开发行完
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人民币 1,085,072,406.00 元,其中电气控股以现金
方式认购 71,732,814 股,发行完成后电气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
例为 28.65%。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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