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12:老凤祥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老凤祥资讯
2017-04-28 03: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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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28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一揽子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公司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发现与公司关联人之间有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在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老凤祥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时,其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公司使用短暂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货币基金,整体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又能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五次会议在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时,其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八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所有董事候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及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陶华祖 (签字)



郑卫茂 (签字)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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