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控股:绿地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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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2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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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2023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总体策略、重要审计领域、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4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召开沟通交流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存货减值计提情况等的汇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保质出具审计报告。

2024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审核,在年审期间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能。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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