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规定,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张军:中国国籍,男,1963 年 1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
师。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长三角一体化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雅本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复旦大学经济学助教、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等职务。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每次董事会,本人均仔细审阅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和获取决策所需各类信息,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的汇报,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审
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出席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的要求,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会议二次,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高管团队 2022 年度薪酬情况、2022 年业绩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 2023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延续按 2022 年办法执行。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相关文件,了解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内部审计和年度审计工作落到实处。
4、与中小股东的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投资者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司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等途径反馈的问题和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和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时机至公司调研,听取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规范运作等情况的汇报,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共传媒有关行业和公司的各类报道,及时掌握政策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前,公司能够精心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独立董事提供。平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定期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3、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实施情况。
4、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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