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03:广汇物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汇物流资讯
2018-10-22 1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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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0-23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18-066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82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93元/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数将由1,253,524,752股减少到1,252,704,75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53,524,752元减少到1,252,704,752元(具体以实际核准的注销股数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4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2月7日各工作日的10:00-14:00;16:00-19:00

3、联系人:王玉琴、杨雪清

4、联系电话:0991-6602888

5、传真号码:0991-6603888

6、邮政编码:830000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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