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0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8—07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明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明乔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明乔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明乔先生仍担任公司监事、董事会办公室高级专家职务。
李明乔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顺利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明乔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李明乔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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