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94:益佰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益佰制药资讯
2018-04-28 02: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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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4-28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勤勉尽责、认真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王



新华(主任)、窦启玲和彭文宗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王新华先生系会计专业人士。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每次会议各委员均亲自出席。分别就公司2017年定期报告(经营业绩总结、相关风险提示等)、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提供的2016年年审计划(包括年报和内部控制)、2016年度内控自评报告、审计部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年审机构总结报告等进行了审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形成决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证天通在执行2016年度年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时,我们就审计计划描述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等事项与中证天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督促注册会计师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并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我们认为中证天通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具备审计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表现出高度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 2017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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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督促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工作效率。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



2017年第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告,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包括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同时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以及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相关问题,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应有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中证天通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阅,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运行情况良好。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公司管理层、中证天通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并对每次沟通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和认真审议,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内部的积极作用,为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作用,切实有效地履行了-2-



工作职责。



2018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照201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继续发挥专业特长,提升委员会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与内审部门的工作协调,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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