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8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17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邓海根:196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兵学院化学分析专业本科毕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曾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兼职教授,现任上海华东理工大学GMP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高级顾问。1966年至1971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司令部防化研究所任技术员。1972年至1977年无锡市公安局任刑事侦察科副主任。1978年至1982年无锡市医药研究所技术员。1983至2001年9月华瑞制药有限公司任质量部经理。1984至1985年期间曾赴瑞典、法国,在卡比维切姆公司(Kabi VitrumAB)和阿斯特拉公司(Astra AB)学习冻干剂、大输液和非无菌药品的生产和质量管理。2001年至2003年无锡杰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事医药设计、制药企业管理现代化咨询等活动。
彭文宗:法学学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1998年在贵州大公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1年至今为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王新华: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胜利油田孤|岛采油厂会计、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胜利油田管理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主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2015年10月退休)。现任久联发展(002037)独立董事,2017年1月至今,担任中泰化学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9月13日起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不在公司担任执行职务,不在其附属企业任职,且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我们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我们独立诚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切实发挥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职能,履职的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5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单位:次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以通讯方式参 是否连续两次未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亲自参加
邓海根 5 4 1 0 2 否
彭文宗 5 5 0 0 2 否
王新华 5 5 0 0 2 否
针对董事会决策事项,我们均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等有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运用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性,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我们对5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7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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