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11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会计准则和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准则、规定的要求,按照必要的评估
程序,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以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天
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简称“中盛海天”)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为目的,
采用收益法,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对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全部
资产和负债所形成的权益可收回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人员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依据资
产评估准则及其它有关资产评估法规,实施了包括现场考察、市场调研、评定估算
等必要的评估程序。
本次评估对象为中盛海天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所形成的权益;评估范围为中盛海
天于2015年12月3t日未经审计的资产和负债;价值类型为可收回价值。
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12月31日,天津中盛海天制药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
债开成的权益可收回价值为78,128.39万元(大写:人民币柒亿捌仟壹佰贰拾捌万
叁仟玖佰元)。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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