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通公司起死回生中的操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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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2 15: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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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下落不明,债务危机当头,企业陷入寒冬,走投无路之际似乎只能宣告破产。当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时,法院在审理中除做好债权清偿工作外,还能做些什么?事实上,法院若能利用好法治化、市场化破产审判工作,也许就能让一家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于危局之中重获新生。
  发展与危机
  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通公司)是一家非上市、自然人控股的股份公司,它成立于2002年,业务领域涵盖IT运维及IT基础设施服务、智慧城市咨询和项目实施、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建设等相关服务。通过多年的研发及应用积累,能通公司曾推出很多应用于金融和公共安全领域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曾向包括一些省市公安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等提供技术服务,是具有一定领先水平的IT服务提供商,而且还具备工信部认证的系统集成二级资质。因经营状况良好,2015年前曾成为多家上市公司的收购目标。
  就是这样一家发展得顺风顺水的公司,却在一夕之间陷入了困局。
  2014年9月,能通公司法定代表人突然下落不明,债务危机迅速爆发,公司银行账户和部分应收款被多家法院陆续查封,员工纷纷离职。最终陷入经营和财务困境的能通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破产清算申请。
  海淀法院于2015年6月裁定受理能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随机摇号指定北京中润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此案前后共召开了6次债权人会议,通过清查工作发现,能通公司面对着职工债权人103人,债权金额820余万元,税收债权220余万元,普通债权人近100人以及债权金额2.1亿余元。它的债务主要由民间借贷、业务经营负债和职工欠薪构成,如不能按期还债可能引发纠纷,容易导致较大的维稳风险。
  “治病”与“救人”
  面对处于四面楚歌之中的能通公司,法院采取的策略是“先治病,再救人”。能通公司的债权结构看似比较简单,但普通债权中的相当一部分债权人是原职工,职工在欠薪、欠债双重因素影响下,容易产生悲观和激动情绪,给问题的解决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为了“治病”,海淀区法院积极引导先行分配债务人财产以提前清偿职工债权,最终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职工提前拿到欠薪,并切身感受到破产程序对于职工利益的保护和救济。目前,职工债权已基本清偿完毕。
  第二步是积极“救人”。
  能通公司在申请破产时,尚有一些合同未履行完毕,而且它本身也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因此,海淀区法院许可能通公司继续营业,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另一方面,海淀区法院经过对能通公司资产的全盘分析发现,能通公司的核心资产包括两项:一是坐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的能通数据中心项目,该项目已获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占地3.2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671.44平方米,二期工程建筑面积30054.04平方米;二是数据中心经营资质,根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的规定,除PUE值(电能利用效率值)在1.5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之外,新建和扩建数据中心的行为已被禁止,此后北京市数据中心的新增将会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在此情况下,能通公司数据中心经营资质的市场价值就具有了较大提升空间。
  综合这两项优质资产以及原有的经营基础,海淀区法院充分重视能通公司的重整意愿和能力。如果实现成功重整,不仅原有的土地和业务资源将被盘活,相比于清算,能通公司所经营事业的市场价值也将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和提升。尤其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的大背景下,如能招募到合适的投资人对能通公司原有资产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将助力房山区产业结构的调整,为当地的税收与就业做出贡献,这不失为一种各方多赢的局面。
  在听取了债权人关于重整的意见并争取到了债权人的支持后,海淀区法院开始鼓励各方利用手中资源,积极招募投资人。能通公司利用自身的行业信息资源优势,引进业内投资人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向海淀区法院申请重整,海淀区法院于2016年8月31日裁定能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利益最大化原则,第五次债权人会议最终表决选定由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组成联合重整方。
  重整与重生
  重整涉及工商税务等多方头绪,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工作。管理人在沟通协调过程中面对了诸多不解和猜疑,至今为止共寄发文件548份,总字数54万字,形成会议记录162份,总字数21.8万字,参与诉讼仲裁案件44起。为保证重整工作的有序进行,两年间,重整计划草案经历了多次修改完善。海淀区法院多次与重整方、能通公司、出资人谈话沟通草案内容,时间最长的一次从下午2点开始,连续耗时10个小时。为了保证重整计划的可操作性,海淀区法院又多次协调税务机关讨论沟通重整计划的涉税问题;针对重整计划未来执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变更登记事项,积极争取工商管理部门的支持。
  最终敲定的能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债务人的经营方案,让资金和人才资源到位。重整方前期投入5500万元,后期拟增资约1.5亿元,继续建设能通公司数据中心项目,返聘部分技术人员,在坚持原有业务方向的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
  其次是债务清偿方案。保证职工债权、税收债权获全额清偿,并为普通债权人提供了两种可选的受偿方案,一是债转股,全体普通债权人以扣除清算费用及职工债权后的约4087万元能通公司资产,持有重整后公司的44.5037%股权,重整方投入5500万元持有55.4963%股权,按照重整方后续对债权人股份的回购安排,清偿率预计可达60%;二是现金清偿,清偿率为30.73%(清算条件下清偿率为19.9008%)。同时,方案为职工的小额普通债权设计了更优惠的清偿方案:债权金额小于(含)50万元的,重整方可以一次性买断,其中小于(含)10万元的部分按60%买断,大于10万元小于50万元(含)的部分按25%买断。
  第三,出资人股权调整为零,但在重整后保留部分权益及或有利益。重整计划预留150万元专项资金推进能通公司资金涉嫌被挪用刑事案件,如债权人在出售所持有的股权以前,追收回来的款项已经可以清偿全部负债,则债权人将所持有的重整后的能通公司股权无偿交付给原出资人;重整投资人或其他第三方提出回购股份邀约时,通过该回购对价计算的回购金额除以对应债权金额等于清偿率,当清偿率达到60%时,超过部分加上追收款项的总额,债权人自愿与原出资人按照6∶4的比例分配;重整投资人拟对重整后的能通公司增资约1.5亿元,其中5%的增资额由原出资人自愿认购。此外,在裁定批准计划草案前,能通公司作为重整方,需要向法院交纳5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018年3月29日,第六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上述草案,管理人于2018年4月向海淀区法院申请强制批准。此时,海淀区法院并未忽视任何反对的声音,虽然草案为出资人设置了相对于清算条件下更优的权益保障方案,对出资人的权益调整符合公平合理的要求,但本着审慎适用强制批准权的原则,海淀区法院还是专门召集了投反对票的出资人座谈,充分听取其意见,对其质疑做出详细解释,并进行安抚。
  4月28日,海淀区法院裁定批准能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结此案重整程序。后续将督促各方妥善履行重整计划,指导管理人做好后续财产追收、补充分配、监督等工作。据重整方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介绍,未来将基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IT基础设施,努力打造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础平台的房山数据智慧云基地项目,对大中型互联网及高科技企业、金融企业提供云计算服务,并结合清洁能源综合利用体系对周边企业、住宅、农田的供暖、热水、供冷等形式,打造区域循环经济示范点。
  重整后重获新生的能通公司,正准备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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