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7:新华医疗关于拟挂牌出售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新华医疗资讯
2018-08-10 17:05:32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1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挂牌出售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华医疗”)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方承”)58%的股权

本次挂牌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股权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可能存在流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上海方承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截止本公告日,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新华医疗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医疗认缴出资额为1,74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8.00%;北京东方国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942.23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1.41%;王以元认缴出资额为217.46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25%;上海源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100.31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3.34%;其经营范围为:从事医疗器械(一、二、三类)(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批发、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科技、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出售全资子公司山东新华医疗(上海)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以公开挂牌方式出售上海方承58%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新华医疗不再持有上海方承的股权。

本次出售股权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上海方承100%股权进行评
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经国资管理单位备案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8]第0783号《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方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096.63万元,上海方承58%的股权评估价值为6,436.05万元。经国资管理单位确认,公司拟以6,436.05万元为转让底价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售上海方承58%的股权。

本次出售资产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取得国资管理单位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表和《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华医疗上海方承股权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上海方承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本次出售资产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此次出售上海方承58%股权拟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截止目前,尚无确定交易对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方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11号301室

3、法定代表人:赵毅新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12-11-30至2022-11-29

7、经营范围:从事医疗器械(一、二、三类)(详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批发、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软件设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科技、医疗器械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上海方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华医疗控股58%的子公司。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海方承2015年至2018年5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上海方承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