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6:金晶科技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金晶科技资讯
2018-11-15 17: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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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16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7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编号为2018-044号的临时公告,刊登于2018年10月30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18年11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预案。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5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至4000万股以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1.37%至2.74%以上;,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8年11月16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A、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石镇王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B、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8:30-12:0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C、联系人:董保森



D、电话:0533——3586666



E、传真:0533——3581362



F、邮箱:dongbaosen@cnggg.cn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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