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6:金晶科技关于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金晶科技资讯
2018-08-10 18:26:23
  • 5
  • 1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8-11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8-029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马来西亚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实现公司战略,进一步拓展海外业务、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以现金和实物出资的方式在马来西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总额约102672万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8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马来西亚吉打州居林科技园

3、出资金额及方式:现金和实物出资,约102672万

4、拟定经营范围:玻璃产品制造销售、物流运输业务等

三、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实现拓展海外市场,借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本次在马来西亚成立海外公司,主要是为了适应玻璃行业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业形成的生产、经营、技术等方面的成熟模式和经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该项投资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未来提升公司业绩、增强公司的实力。


四、新公司拟建设项目

金晶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拟建设太阳能玻璃生产线,具体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背景

某国际知名太阳能公司是世界最大的薄膜光伏组件生产商,其生产的碲化镉光伏组件已经达到了17%的转换效率,接近于晶硅组件,但由于较低的生产成本和更好的弱光性能从而使得他们的组件在光伏市场上一直广受欢迎。

其薄膜组件采用双玻结构,前板玻璃为超白浮法镀ITO膜层,背板玻璃为钢化普通浮法玻璃。

为更好的降低成本,缩短供应链条,该公司希望其供应商可以在其马来西亚工厂附近建立一个包含原片生产和加工的工厂,这样就可以为他们提供本地化的供货服务。经过方案筛选,最终选择了金晶科技作为其供应商。

同时根据公司调研,马来西亚本地金属门窗、家具、家电、汽车等行业也是本项目的目标客户。

(二)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建设地位于马来西亚吉打州居林科技园,计划分两期建设:
1、一期建设1条500t/d背板玻璃生产线,配套联线钢化深加工,年产2.2mm钢化玻璃2521.82万平方米,作为薄膜光伏组件的背板玻璃;

2、二期建设1条500t/d前板玻璃生产线,年产2.5mmTCO前板玻璃原片2482万平方米。

(三)项目产品定位

基板玻璃是目前在微电子、光电子和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中应用最广、发展最快的特种玻璃之一。玻璃基板上制造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可与建筑物结合或是变成建筑体的一部分。本项目产品是薄膜太阳能光伏组件的主要辅件,为电池前板玻璃和背板玻璃,经过精深加工后成为薄膜太阳能电池组件,相比晶硅太阳能电池更适合苛刻环境,具有成本低和建筑物墙窗结合一体的特点,工业基板玻璃为现代工业技术产品的必要组成部分。

(四)项目优势分析

1、该项目以节能减排为建设原则,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方向,依托周边地区的优势资源和当地的产业基础,延伸了上下游的产业链。

2、产品质量优势:作为中国超白玻璃标准的制定者和开拓者,金晶产品品质与性能得到行业及社会的高度肯定。金晶超白玻璃被大批量引入奥运会鸟巢、水立方、2010年世博会"阳光谷"及国家大剧院、北京国贸三期、阿联酋迪拜塔等国内外上百项标志性重点工程。故该项目未来实施具有技术支持、产品品质的优势。

3、伴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公司投资海外市场的玻璃项目逐渐增多,海外玻璃项目的市场拓展已步入快车道,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断开花结果。本公司抓住良好契机,在马来西亚建设本项目,将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和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项目投资以及效益的预估

项目总投资约102672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全部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82583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9375.91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19.56%,投资回收期为6.46年。

五、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风险

1、马来西亚的法律、政策体系、文化语言环境与中国存在较大区别,公司需要进一步熟悉并适应马来西亚的法律、政策和文化环境,这可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