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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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0914)
持續關連交易公告: 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
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
茲提述 2020 年公告有關本公司與海螺新材料公司訂立的 2020 年合同,據此,本集團向海螺新材料公司購買了水泥助磨劑。2020 年合同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董事預期本集團將繼續從海螺新材料公司購買水泥助磨劑,以改善水泥產品的質量和性能,及降低生產成本。因此,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本公司續訂了 2020 年合同,與海螺新材料公司簽署了《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該合同有效期自其簽訂之日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預計總交易金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0,000 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本公司控股股東海螺集團持有海螺投資公司 100%的股份,海螺投資公司持有海螺新材料公司 50.72%的股份,因此,海螺新材料公司為海螺集團之聯繫人,是本公司之關連人士。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 章,《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項下的交易構成本公司之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 14 章就該交易金額計算的若干適用百分比率(不包括盈利比率)超過 0.1%但每項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5%,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76(2)條,《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年度審閱及披露規定,並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及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的公告(統稱「2020年公告」)有關本公司與海螺新材料公司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四日簽訂的《水
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2020年合同」),據此,本集團向海螺新材料公司購買了水泥助磨劑。2020年合同已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期。董事預期本集團將繼續從海螺新材料公司購買水泥助磨劑,以改善水泥產品的質量和性能,及降低生產成本。因此,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本公司續訂了2020年合同,就採購水泥助磨劑業務與海螺新材料公司簽訂了《續訂水泥外加劑(助磨劑)採購合同》,該合同有效期自其簽訂之日起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詳情如下。
合同簽約日期: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交易雙方:
(1) 本公司(買方)
本集團主要從事水泥及商品熟料的生產及銷售。
(2) 海螺新材料公司(賣方)
海螺新材料公司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企業,主要從事水泥添加劑、混凝土外加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化工產品的銷售,新材料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
海螺新材料公司由海螺投資公司持有 50.72%的股份,湖北鑫統領持有 28.99%的股份,及臨沂海宏新材料持有 20.29%的股份。
海螺投資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海螺集團的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股權投資、創業投資、項目投資、實業投資、投資諮詢(證券、期貨諮詢除外),受託投資管理。
海螺集團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資產經營、投資、融資、產權交易,建築材料、化工產品(除危險品)、電子儀器、儀錶、普通機械設備生產銷售等。海螺集團分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通過其全資國有公司)最終實益擁有 51%,及由中國海螺創業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號:586)(通過其直接和間接全資子公司的架構)實益擁有 49%。
湖北鑫統領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非證券類股權投資活動及相關的諮詢服務業務。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由馮方波先生及明金龍先生分別最終實益擁有 60%及 40%。湖北鑫統領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
臨沂海宏新材料是一家於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水泥製品、複合材料、木製品生產技術研發及產品銷售。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就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由趙洪義先生及陳軍先生分別最終實益擁有 88%及 12%。臨沂海宏新材料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本公司的獨立第三方。合同基本內容:
2020 年合同期滿後,交易雙方同意對 2020 年合同進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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