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84:长电科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长电科技资讯
2018-11-13 15:37:37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1-14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8年11月21日


目录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4
议案1:关于改选林桂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6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1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本次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该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1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长电科技总部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9楼)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和持有股份数,说明授权委托情况,介绍到会人员。
二、宣读《会议规则》。
三、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
四、听取并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改选林桂凤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五、股东审议议案、股东发言、询问。
六、股东表决。填写表决票、投票。
七、监票人统计并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最终结果。
九、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11月14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

3、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的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行使表决权,也可通过新增的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行使表决权(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2、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照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3、本次会议共审议1项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议案为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4、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需在听取各项议案报告后,填写表决票进行表决,由监票人收集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表决的,可在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进行网络投票表决;采用互联网投票平台表决的,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进行网络投票表决。
5、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作弃权处理。
三、表决统计表结果的确认

1、本次现场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一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结果记录》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若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点票。

2、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