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5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核查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长电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85号)核准,长电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3,030,5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4.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18,724,919.28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008,519.4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399.8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8月27日全部到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8)验字第61121126_B02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经长电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拟将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173,492 157,000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 235,000 140,000
偿还银行贷款 115,000 108,000
合计 523,492 405,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2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 173,492 157,000
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 235,000 94,471.64
偿还银行贷款 115,000 108,000
合计 523,492 359,471.64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非公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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