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6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
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 23.26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
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各投资人已履行完内部流程,并签署了增资协议、合资协议。
一、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对长电科技汽车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 44亿元,其中原股东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管理”)增资人民币23.26 亿元,原股东上海新芯产业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芯基金”)放弃增资;新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基金二期”)、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经营公司”)、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金二期”)和上海芯之鲸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之鲸”)分别
向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 8.64 亿元、人民币 7 亿元、人民币 2.7 亿元和人民币 2.4
亿元。
本次增资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3)第 10302 号)净资产 399,951,117.79元为依据,经增资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以 1 元/1 元注册资本为本次增资价格,增资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各方自筹资金。
经核查,公司董事张春生先生在大基金二期担任副总裁,大基金二期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大基金二期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进展情况
各投资人已履行完内部流程,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完成增资协议、合资协议
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工作。
三、增资协议、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A. 标的公司
B. 长电管理
C. 上海基金二期
D. 国资经营公司
E. 大基金二期
F. 芯之鲸
2、增资价款及支付
各增资方将按照下方表格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在每一期出资的约定日期同日
进行出资:
出资 增资方出资金额(人民币) 总计
期数 出资时间 长电管理 上海基金 国资经营 大基金二期 芯之鲸 (人民币)
二期 公司
不晚于增
首期 资协议签
出资 署后的 786,000,000 113,000,000 292,000,000 360,000,000 0 1,551,000,000
10 个工
作日
第二 不晚于
期出 2024 年 550,000,000 56,000,000 146,000,000 180,000,000 0 932,000,000
资 12 月 31
日
第三 不晚于
期出 2025 年 990,000,000 101,000,000 262,000,000 324,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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